你好!法律规定公民是有姓名权的,18岁以下需要更改姓名的必须监护人同意才能更改,18岁以上自己申请更改就可以了。
《民法总则》第99条规定,公民享有姓名权,有权决定、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,禁止他人干涉、盗用、冒用。
《户口登记条例》第18条规定,公民变更姓名,依照规定办理;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,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。
你所说的有司法亲子鉴定,当地公安准许改姓,不准改名字是不合理不合法的。
需要提醒你的是,变更姓名不麻烦,更改姓名之后会出现一些麻烦,比如出生证、医疗卡、学籍档案、毕业证等等在更改姓名之前所有已建立起的档案,今后使用的时候都需要出具证明,证明你曾经更改过姓名。
以后办很多事情需要牵扯到用过去的档案资料时,都需要出具你以前的姓名和现在变更后姓名的证明,非常麻烦。
所以,虽然变更姓或名是公民的权力,但是个人建议你慎用,变更之前要想好,是否愿意承担这些解释的麻烦。
个人建议仅供参考。
原地址:https://9qiming.com/qm/5151.html点击阅读全文
版权声明
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,不代表本站立场。
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,未经许可,不得转载。
上一篇:陆游和唐婉的悲剧爱情
下一篇:如何给孩子起一个有文化的名字?